近年来,沛县法院聚焦“沛美家和”家事审判品牌建设,依托少年家事司法中心平台,紧扣家事审判职能,深耕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创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优化司法服务供给,构建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的家事司法保护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家庭幸福、涵养文明家风。
刚柔并济,筑牢家庭教育“法治盾”
“仅凭司法判决难以根除深层隐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从家庭责任源头着力。”在一起纠纷案件中,多名未成年人被告对原告实施了欺凌行为。办案法官发现,这些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普遍存在家庭教育缺失问题,且对此持放任态度。这种“监护缺位”已成为未成年人行为失范的重要诱因。
针对这一症结,沛县法院构建“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双轨机制:一方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监护责任并设定整改期限;另一方面开展“一对一”家庭指导,通过专业指导帮助监护人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同时联动学校落实针对性教育引导措施。这一机制突破了“家庭教育仅是家事”的传统观念,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司法流程,为构建“法院—家庭—学校”协同保护体系提供了实践路径。
“依托‘沛美家和’品牌,我们已逐步构建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努力实现法治力度与司法温度的有机统一。”沛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持续推动构建“法院—家庭—学校”协同保护体系,完善家庭教育指导长效机制,让法治底线与家庭温情形成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空。
情理交融,搭建家事解纷“连心桥”
当婚姻誓言遭遇重病的长久考验,责任与情感的天平应如何摆放?一起交织着离婚与扶养费请求的诉讼,将一对夫妻推入了情感与法律的双重困局。当事人南某与吕某于2018年结婚。婚后,吕某不幸突患重病,生活自此改变。自2022年起,吕某回到父母处进行长期疗养,而南某则因承受巨大压力,其间多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2025年,随着吕某病情恶化,家庭关系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吕某向南某提起了扶养费诉讼,主张其应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与此同时,南某再次诉请离婚。两起相互关联的案件——一方求取经济支撑以应对病痛,另一方寻求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在同一时空下交织碰撞,使双方陷入僵局,也令情与法的复杂纠葛浮出水面。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办案法官创新采用“协同研判+联合走访+集中调解”的温情解纷模式,主动引入县妇联专业力量,组建协同调解团队。法官与调解员多次走访,了解双方的实际困境,倾听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诉求。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既以民法典为依据,清晰阐明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又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引导双方回顾婚姻中的温情时刻,唤起彼此的理解与包容。最终,在司法温情的感召下,双方达成协议:吕某同意离婚,南某分期承担扶养费与医疗补偿,两起关联纠纷同日化解。
沛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一体化解”的工作思路,将“司法审判+社会协同”模式深度融入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这一机制注重将司法刚性与社会柔性有机结合,既通过法律程序明确权利义务、定分止争,又通过社会力量的协同介入,将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亲情修复等要素注入纠纷化解全过程,实现“化解一案、温暖一家、和谐一片”的社会效果。
法润桑榆,守护精神赡养“温情线”
赡养不仅体现在物质供给,更蕴含于情感的陪伴与关怀。当物质生活已无后顾之忧,什么才是老年人最渴求的关怀?年事已高的原告张某与三名子女分居不同城市。子女们因工作繁忙,长期未能前往探望,致使老人独自承受着孤独。在起诉中,张某明确提出,其核心诉求并非物质供给,而是希望子女能定期给予情感的陪伴与关怀,以慰藉晚年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对父母负有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全面义务。三名子女虽因异地工作存在客观困难,但长期忽视老人的情感需求,未充分履行精神赡养责任。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孝亲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张某诉请,明确要求子女按月轮流履行探望义务。
判决生效后,法院通过定期回访机制跟进履行情况。回访时发现,三名子女虽然没能做到每个月都回来看望,但现在每周都会主动跟老人视频,平时也经常打电话问候,这样的联系已经成了他们家的日常习惯。张某表示,子女的关怀频率显著增加,自己的精神与情感状态得到了明显改善。
沛县法院通过构建“裁判明责+判后跟踪”的协同机制,司法审判与判后回访实现有机衔接,形成了家事纠纷化解的闭环管理模式。裁判文书所确立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约束力,而后续的动态跟踪与柔性督促,则推动着裁判内容向实际履行有效转化。这种“刚性裁判”与“柔性回访”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更促进了情理法的有机融合,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内在统一。(马国明 李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