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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沛县县委第十七轮巡察公布巡察反馈情况

时间:2021-10-16 作者: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12日至9月11日,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龙固镇、大屯街道、朱寨镇、栖山镇、汉源街道所辖115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关键重点,通过实地走访,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规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5个巡察组近期分别向以上5个镇(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龙固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近年来,龙固镇所辖23个村(社区)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五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强化“党建+”政治引领,着力推动“四位一体”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扮靓江苏“北大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乡村振兴思路不清晰;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存在短板;安全生产监管及“散乱污”治理力度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紧,财务监管不到位;纪律意识不强、法规意识淡薄;落实惠农济困政策有“落差”;“三资”管理存在盲区;村级工程建设不规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欠缺;移风易俗引导不够,文化引领不足。

县委第一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落实“大兴‘五种风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建议龙固镇组织全体镇村党员干部开展“关于闭矿后发展转型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争做沛县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微山湖地区协同发展的示范区”,进一步转变思想、理清思路、谋划长远,探索创新可持续发展新路子。二是针对危房改造、低保救助、济困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错报漏报、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流程监管缺失等问题,建议龙固镇主动组织开展“关于济困惠民政策精准落实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精准对照政策落实要求,规范政策落地机制流程、压实岗位人员责任、管控住报批环节风险点,切实精准落实好济困惠民政策。三是针对龙固镇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方面的问题,建议龙固镇强化党建引领,树立大抓村级集体经济的鲜明导向。坚持精准发力,抓重点、重点抓,做好产业培育文章,推进“产品变商品”;做好深化改革文章,推进“资源变资产”;做好生态优势文章,推进“风景变钱景”,在打造特色产业、推动富民强村、实现共同富裕上,努力走出一条以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龙固路径”。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大屯街道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近年来,大屯街道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红色支部建设,创建美丽乡村和旅游名村,发展公益事业,在打造“滨湖明珠、高新大屯”、推进高质量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到位。村级党组织谋划富民强村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凝聚力、执行力不够强,部分村(社区)谋划集体经济发展缺乏清晰思路,内生动力不足,特色产业不突出,存在“守摊子”“等靠要”现象;推动“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不够到位,巩固脱贫成果措施不够扎实,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不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用力不足。“三资”监管不规范,推进解决民生问题不扎实。村级工程监管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涉及民生领域问题反映突出,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解决民生实事问题有差距,“三务”公开不到位;“微腐败”禁而未止,“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党建主体责任未压紧夯实,核心引领功能较为弱化。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阵地服务功能有所欠缺,干部队伍结构待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部分村(社区)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流动党员管理缺位,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社会治理仍存在短板,移风易俗引导不力,村民自治流于形式,矛盾化解水平有待提高,文化引领作用不明显。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大屯街道党工委提出两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村(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选优配强致富带头人;妥善处理好“三供一业”移交遗留问题,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小问题”,赢得民心向党“大政治”。二是加强“三资”监管,防止群众身边“微腐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规范村级工程实施程序,充分发挥村账镇管审计监督作用,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大屯街道所辖村(社区)党组织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支部引领,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标乡村振兴总要求,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新思路,拓展村(居)民增收新途径;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二是加强“三资”规范化管理,切实补齐民生短板。强化村组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堵塞工程监管漏洞,着力遏制“四风”问题,消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事宜,让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三是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村级治理水平。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加强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探索流动党员管理模式,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社会治理向善向上。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朱寨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朱寨镇各村(社区)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行动,高效农业、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到位,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办法不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短板,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为民服务意识待加强,惠民政策落实有差距。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三资”管理存在风险隐患,村级工程监管不规范,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朱寨镇党委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强对村(社区)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指导和监督,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一线落地生根。二是进一步支持村(社区)加快发展步伐。根据各村实际,分类指导村(社区)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的目标措施,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大村级财务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村账镇管制度,指导监督村(社区)认真落实财务制度,科学经营管理集体资产。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朱寨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建责任。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强基层党组织,在引领经济发展、规范组织生活、勤政廉洁为民上担当作为。二是牢记发展责任。把发展当做第一要务,认真落实“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在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建设美好家园上主动作为,在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真抓实干,建设好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三是夯实勤廉责任。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强化法纪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树立农村基层干部良好形象。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栖山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近年来,栖山镇所辖22个村(社区)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改进民生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服务特殊群体主动性不高,帮扶政策把握不精准;党员干部担当不足,落实上级部署不力;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工作不深入;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落后,民生工作不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力,环境整治治标不治本;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列支问题突出;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盘活率低;村级工程风险管理不到位、基层“微腐败”防控存在缺口;党建工作不扎实,党风廉政教育不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不到位,村(居)民民主政治权利保障不充分;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程度低,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栖山镇党委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执政能力。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指导,培养村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切实帮助村“两委”班子理清发展思路,培养长远谋划的能力。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村账镇管工作力度,加强村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全面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着重对村级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不断完善民主理财机制,拓宽财务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三是强化镇级部门履职尽责、促进村级长远发展。强化统筹协调,帮助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而村级无力解决的民生问题;加强包村干部管理,强化考核,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推进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针对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对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的村(社区)予以重点资金扶持;进一步制定环境整治治本措施,减轻村(社区)环境整治支出负担。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栖山镇所辖村(社区)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立足实际抓发展。对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考量本村特色及地理优势,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不断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带领群众发展致富。二是立足服务抓民生。积极征求民意、倾听民声,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政策,将群众所急所想放在村委工作第一位,将各项惠农利民资金最大限度用到老百姓身上。三是立足党建抓落实。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摆在引领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汉源街道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反馈中指出,近年来,汉源街道所辖17个村(社区)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在城建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如何发挥核心作用思考较少、办法不多,个别村(社区)干部为民情怀不够,一些惠民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还有差距,私搭乱建、飞线充电、杂草丛生、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资”管理不够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缺失,工程监管不到位,财务监管乏力;廉洁自律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员管理不到位,党费收缴不严格,发展党员不规范。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汉源街道党工委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夯实党建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党建引领,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盘活现有资源,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两委”班子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加大村级财务监管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力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三是压实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合力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汉源街道所辖村(社区)党组织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两委”班子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二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努力改善村居环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规范“三资”管理,健全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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