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的案件数量迅速上升,该类纠纷通常涉案金额小,却事关城市管理的民生问题和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近日,沛县法院走进沛县铁西社区,就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开展调解工作。
贾某于2013年搬进沛县铁西社区某小区居住,徐州某阳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基础设施管理。小区内道路多处坑坑洼洼,雨天通行困难,部分路灯无法照明,贾某认为这些情况都是因为物业没有尽到应尽的维护义务所致,遂拒绝继续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将贾某诉至法院要求贾某支付物业金及滞纳金。
沛县法院一行来到社区后,首先实地考察了贾某反映的道路坑洼和路灯无法照明问题,并向小区住户询问详情,征求大家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
随后与贾某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贾某表示,小区内存在的问题物业公司已考察多次,只是因为担心维修费用过高才不愿进行翻修,自己不缴纳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不作为,是合理的。
之后,沛县法院调解员与该物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进行座谈,并将业主们所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一一告知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称道路坑洼是由于当初设计问题,确实不属于物业公司维修范围,目前正积极与业主沟通解释,寻求合适应对措施,但贾某公然带头不缴物业费并在微信群中鼓动其他业主不缴物业费的行为,造成了小区管理混乱。
沛县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不仅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为业主提供优质服,更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对待业主所提出的问题,积极处理属于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这样才能更好避免纠纷产生,实现良性发展。
座谈结束之时,物业公司也积极承诺,将认真处理整改业主们所提出的问题,改善员工服务态度,努力做好小区管理服务工作,同时也希望小区业主能互相体谅,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以解决目前物业公司经营困难的局面。
(来源:沛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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