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我县信用体系,深入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丰富“三城同创”创建工作内涵,县文明办、县信用办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等单位,在全县开展创建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诚信沛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推动全县生产和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树立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意识。营造文明有序、诚信守法、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开展,在全县范围内打造2条诚信示范街区、50家诚信经营示范店,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县文明有序、诚信守法、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三、职责分工
创建活动按照“统一组织,全员参与,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县文明办牵头负责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全面督查考核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市场主体进行清理和规范,负责查处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误导消费者等欺诈性违法行为,对餐饮类商户要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亮证经营、索证索票、建立台帐、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县卫健委负责食源性疾病事故发生后的流调、采样、检测及医疗救治工作;县城管局负责规范示范街的门头牌匾、灯箱、广告牌设置,加强对流动摊贩、沿街摊贩管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门前责任区制度;县广电传媒中心负责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介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市民和沿街经营户树立诚信、守法、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税务局负责督促、引导示范街经营主体依法纳税、查处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县信用办负责对街区参评诚信经营示范商户进行信用核查,并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环保督查,确保示范街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好交通秩序,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创建街道及主要街道道路通畅。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示范街区创建活动。重点打造汉城中路商业诚信示范街和红光路餐饮诚信示范街,对照《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抓好创建工作。要突出商圈建设,重点研究解决美化、靓化、净化商圈及其周边环境的新举措,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在全县竭力打造出多条规范整洁、文明诚信、百姓心仪的特色街区。
(二)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诚信经营示范店是指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资格的商业、服务业市场主体,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岗位练兵的形式,精心组织本行业系统内商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引导商家自觉运用诚信兴商的理念规范经营行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积极参与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
五、时间节点
创建活动从5月份开始,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活动启动(5月1日-5月15日)。制定全县活动方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总体部署。由县信用办组织各创建单位召开“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动员会。
(二)创建实施(5月15日-6月30日)。采取统一部署,分头整治的办法,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规范各类经营行为。严禁无证、无照经营。针对重点商品和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问题,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清理规范各类经营行为。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实行分片包干和驻点监管,健全、完善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增设12315投诉联系点,及时受理解决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督,适时开展复检。
二是开展打假治劣行动。各执法部门联合行动,严查各商户库存和出样商品中的假冒伪劣货源,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和整改。加强日常性监督和执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行业专项行动,保持对假冒伪劣、不法经营的高压态势。严禁“三无”产品,过期、失效、变质等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上销售。
三是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一次明码标价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规范经营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
四是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对创建街道区域内的餐饮等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和食品卫生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检查整顿。
五是开展药品质量专项整治。对创建街道区域内的药品经营主体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和药品经营行为。
六是开展创建活动监督检查。组织对创建街区的环境卫生、街容街貌、交通秩序、经营文明礼貌用语等商务环境方面开展一次文明建设工作检查。
(三)活动评选(7月1日-7月15日)。按照相关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办法,由各创建成员单位对所推荐的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进行评选。在全县评选出2条诚信示范街区,50家诚信经营示范店,并颁发奖牌或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推进“诚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是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各创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认真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创建工作抓出成效,取得预期效果。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创建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订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项目,制定措施,具体落实。要最大程度地整合各单位职能,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创建任务。
(三)巩固成果,长效推进。各创建单位要立足治本,在做好创建工作和推广普及的同时,及时跟进创建保障措施,建立一套有目标分解体系、考核标准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措施保障体系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沛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沛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