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让城市更美丽、生活更美好”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徐济之间现代化中心城市,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城同创”工作及国家和省相关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创建工作要求,本着整体联动、同创共建的原则,协调推进“三城同创”工作。坚持考核标准一体化分解,坚持问题导向;薄弱环节一体化梳理,集中全力突破难点弥补短板;科室分局一体化动员,上下联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完成“三城同创”目标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推动市民文明用餐,餐饮企业规范服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督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等设置有“三城同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厉行勤俭节约、诚信经营服务等公益广告,形式多样,精致美观。
3、确保门前及店内无乱扔垃圾、无随地吐痰、无污水乱泼、无乱排油烟、露天烧烤、无明显油渍污垢现象,周边无黑臭水体。
4、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日常监督管理,督导他们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有“五病”调离的制度和记录,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5、协调督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有消毒设备、措施和记录。
6、督导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杜绝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对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7、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中小学周边无无证摊点、“三无食品”。
8、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提高县城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
9、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营业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品销售单位所销售的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10、督促商场超市在进出口、电梯口、收银台等场所设置相应的文明提示。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显著位置展示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公共厕所达到二类标准。停车场设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无被占用现象。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有“三城同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经营、倡导绿色生活、“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精致美观,无污损现象。
11、宾馆酒店场所有“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宣传栏,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城同创”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有禁烟标识,无烟区,周边无黑臭水体。
12、完成创建指挥部和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施步骤
本轮“三城同创”工作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结束,为3年创建计划。
(一)创建启动阶段(2018年6月底前)
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创建网络,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三城同创”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创建标准,健全创建机制,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阶段(6月开始,贯穿三年)
对照工作职责,多渠道、多载体、多方式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张贴宣传资料、诚信经营承诺书、文明用餐提示语等宣传标语,发放《“三城同创”手册》等,全方位营造创建氛围。
(三)创建攻坚阶段(贯穿三年创建全过程)
按照“三城同创”实施方案强力攻坚,逐条对照标准,明确攻坚任务和目标,列出问题清单,迅速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大督办”等活动,促进任务落实,确保全面达标。
一是开展大排查活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以及校园周边、网格辖区等单位在“三城同创”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做到“四清”,即:底数清、位置清、问题清、责任清。
二是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以及校园周边、网格辖区等单位,在组织清查摸底时,应逐户填制《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城同创”现场检查指导表》或《无照经营检查表》并拍照留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设定回查时间。
三是完善提高阶段(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对在集中整治阶段设定的问题回查经营单位,按时开展回访检查活动,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各类经营主体软硬件建设的全面提升。
(四)迎检命名阶段(2020年12月前)
对照标准和要求,对创建整治成效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对标找差,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落实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国家标准,顺利通过国家暗访、技术评估、专家评审以及考核验收等工作,确保2020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三城同创”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创建工作小组、相关科室、分局要将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城同创”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网络,明确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
(二)统筹协同推进。调整优化局“三城同创”办公室人员配备。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创建工作小组、科室、分局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及时沟通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化解工作矛盾,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工作小组、相关科室、分局要加强创建工作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发现和总结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定期上报工作信息,推动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四)严格考核奖惩。把“三城同创”纳入2018年局对科室、分局绩效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实行创建工作公开监督和问责制度,对落实创建责任不力、督办整改不到位、重复反弹现象突出,在省市考核验收失分严重、县季度考核排名靠后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督查问责。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