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违规销售“四类药品”,沛县6家药店被查。
4月29日下午,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鼓楼街、东风路、歌风路等路段的几家药店,重点查看了各药店对“四类药品”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行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是否规范、到位等,督促零售药店切实担负起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据了解,“四类药品”是指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各类药店应暂停销售,但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江苏华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古楼街)、徐州付氏药店有限公司(古楼街)、徐州润东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风路)、沛城东风东路药店有限公司(东风路)、徐州林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歌风路、新沛路)等6家药店存在违规销售“四类药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要求其停业整顿。
下一步,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