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单位:
新春佳节将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然严峻,部分地区出现了集体聚餐、疫情扩散的病例。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根据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市场及物流防控组向全县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如下通知: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本店从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测温记录;督促做好各功能区(间)地面卫生的清扫、保洁、消杀及房间的通风工作;进店就餐人员必须落实体温监测,出示健康码,查验行程卡(码)。
二、严格落实人员不聚集、不扎堆的疫情防控规定。节前餐饮单位正常经营前提下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严格遵守家庭聚餐不超过9人的规定,禁止餐饮厅堂举办婚礼或其它聚集性活动。主动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做到非同行不聚餐。
三、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餐饮服务单位应认真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针对进口冷链食品重点把握好“四个不得”: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冷链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信息。
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经营主体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请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违规现象及时投诉举报。
沛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及物流防控组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