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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沛县召开房地产行业纾困解难工作会

时间:2022-06-21 作者: 阅读:

5月中旬,县住建局、资规局、财政局、经发局、房产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工行、建行、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召开房地产行业纾困解难工作会,15家在沛开发及意向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相关职能部门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精准供应住宅用地、优化预售及资金监管、加大信贷融资支持、调整公积金政策等方面分别进行了宣贯。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1.选择货币补偿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退出集体建设用地并在6个月内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总房款8%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10万元。

2.对企业引进的中级职称以上以及相关层次的专门人才在沛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20万元。


精准供应住宅用地


1.根据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科学精准实施土地供应规模。

2.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下调至土地挂牌起始价20%,6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不低于50%,余款1年内缴清。


优化预售及资金监管


1.优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支取节点,单体工程主体完成50%,监管资金支付到50%;单体工程主体验收,监管资金支付到60%;单体工程竣工验收,监管资金支付到80%;建设项目竣工备案,监管资金支付到90%;办理初始登记,监管资金全额支付。

2.试点使用银行保函替代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3.规范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指导房企合理定价。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1.在沛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项目贷款和并购贷款支持力度,对受困企业贷款积极进行展期、续贷,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

2.在沛金融机构“认贷不认房”,执行家庭首套住房首付20%、二套以上住房首付30%。

3.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确保贷款7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到位。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1.调整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住宅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全县范围内规上非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和新市民)、聘用合同编制职工(教师、护士等),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3.积极开展“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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