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对2021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及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4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沛县被多次点名,提出表扬。
一起看看省政府重点关注了沛县哪些工作?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成效好的地方
无锡市,泰州市,宿迁市,南京市浦口区,沛县,常州市钟楼区,张家港市,海安市,淮安市清江浦区,盐城市盐都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分别按每个设区市600亩、每个县(市、区)250亩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规范执行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严格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等成效明显的地方
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盐城市,沛县,溧阳市,张家港市,盱眙县,泰兴市,泗洪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落实省级统筹责任分担机制时予以倾斜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更新行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
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盐城市,南京市溧水区,新沂市,东台市(棚户区改造);南京市江宁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沛县,连云港市海州区,涟水县,盐城市亭湖区,宿迁市宿城区(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南京市,苏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泰州市,南京市秦淮区,苏州市姑苏区(城市更新行动);宜兴市,仪征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2022年对上述地方,相应在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予以倾斜,在省级财政安排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引导资金、改善农民住房条件财政奖补资金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财政奖补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粮油储备规模和补贴到位、优质粮食工程和优质优价收购推进有力、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的地方
南京市,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沛县,溧阳市,张家港市,海安市,连云港市赣榆区,泰州市姜堰区。
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省级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方面予以倾斜。(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积极做好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注重优化督查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督查”平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成效明显的地方
南京市栖霞区,无锡市新吴区,沛县,常州市新北区,太仓市,南通市海门区,东海县,涟水县,建湖县,扬州市江都区,扬中市,靖江市,泗阳县。
2022年对上述地方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报送,在省政府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