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沛县县委沛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沛委发〔2019〕54号),结合我县实际,沛县财政局印发了《沛县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6日,在公示期间,对该办法的意见或者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xczjys@163.com,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联系人:王凡,电话:051689676761
附件:
1.沛县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沛县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沛县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