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降低预算执行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沛县县委沛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沛委发〔2019〕54号)和《沛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沛政规〔2023〕1号),结合我县实际,沛县财政局印发了《沛县县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1日,在公示期间,对该办法的意见或者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xczjys@163.com,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联系人:王凡,电话:051689676761
附件:
沛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